「DRGS」:診斷關聯群(diagnosis-related groups),其支付方式是健保支付給醫院的住院定額制,參考過去同類疾病的醫療費用,計算付給醫院的住院費用目前採用多個國家,如美國、日本、德國現今為歐美各醫院的支付制度主流,各國引進目的不一,成效也有所不同。
「TW-DRGs」:全民健康保險住院診斷關聯群(Taiwan Diagnosis Related Groups,Tw-DRGs)是目前台灣使用的版本,支付方式為針對同一種疾病相同複雜程度,醫院不論採用何種治療方式、藥物、住院天數,健保原則只針對住院治療的費用,給付醫院同樣的價錢。把健保過去採用的「論量計酬」方式,變為「論病計酬」支付制度。
DRGS宗旨好處是?
病人:
減少不必要的檢查、用藥及住院天數。
降低院內感染的機會。
早日康復早出院。
醫院:
加強臨床路徑管理使治療流程標準化SOP。
病人入院即能依SOP建議治療。
提高照護品質及效率。
實施後最大問題為何?
1.執行面:以下圖表可見全面上路後的醫療潛在困境與健保回覆調整的方向。
2.支付面:TW-DRGs支付制為,依住院依手術、年齡、性別、有無合併症等配置相對應的疾病碼,同一種疾病碼給予固定額度,支付時分別可能產生下線臨界點、下線臨界點與上線臨界點範圍、上線臨界點。參見-Tw-DRGs 支付通則 第六點。
各不同區間,醫院申報時收入就不一(見下圖):
依上圖可了解,同一種病症給付區間為相對平均值,醫療團隊需要足夠的資源才能提供病人無憂的技術與品質,若長期有給付不足的狀況,相信醫療團隊的專業與可信度將大幅降低,對即將面臨老年化社會衝擊最大,現在的我們除了政府在有限資源下努力調整外,我們勢必採取因應對策以維持一定醫療尊嚴與水準。
結論:
龐一鳴表示:DRGs制度採滾動式檢討,一直納入各界與醫療團隊的意見,全面上路後會有「核實申報」新制,若醫師處置病人金額超過該項費用平均值上限,若有合理理由,如罕見疾病等狀況,可申訴核實申報。
目前健保財政狀況只能在醫療補助上維持基本給付,雖然如此但我們也不用太悲觀,對於新醫療制度的實施,是為了有效運用醫療資源,重整健保財務赤字,過渡時期需要多次協調修正,期間產生醫療風險缺口,如果口袋不夠深的話,我們可以藉由商業保險的規劃來轉嫁較高額費用提升醫療品質,而健保制度的完善,相信在各界的努力下,未來也是指日可待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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